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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地板包装上的标识解释
加入日期:( 2007-7-28 11:02:30 ) | 浏览次数:
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对木地板还没有出台相应的规范,各厂商一般都采用欧洲标准。

  欧洲标准en13329的指标规定:强化木地板分为两个类别、六个等级,欧洲标准要求在包装商标上标明类别和等级,其标志如下所示:

  ●21家庭类轻级

  卧室等不经常活动的场合

  ●22家庭类中级

  非频繁活动区

  ●23家庭类重级

  客厅、门口或儿童活动区

  ●31公用类轻级

  非开放式办公室

  ●32公用类中级

  教室、开放式办公室、图书馆等

  ●33公用类重级

  商场、运动场所等

  ●e1欧洲环保一级标准

  ●b1欧洲防火等级标准

  ●ral德国质量控制和认证中心,绝对权威的质量认证

  ●eplf欧洲复合地板协会(目前由18家成员组成,欧洲所有中强化木地板制造商只有加入该组织其产品才允许出口)

  ●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体系标志

  ●recvclabl材料可回收及循环利用的环保标志
信息来源:地板企业会员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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